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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充换电设施应结合停车位合理布局,便于车辆充电,且不应妨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5.1.2 充换电设施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合理选择充换电设备。
5.1.3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标识与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充换电区域应设置充换电设施标志和标识,表示充换电设施的位置、方向及功能等;
    2 设置的标识、标志包括导向、功能识别、禁止、警告、指令等类别;
    3 导向标识宜包括入口指示标识、引导标识和充换电专用车位标识等;
    4 充换电设施应在醒目位置特别标识警示牌及安全注意事项;
    5 充换电设施的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图形标志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GB/T 31525 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5.1.3 第 1 款 充换电设施标志和标识可以采用电动汽车图形符号、文字、箭头及颜色的组合;
    第 2 款 在停车场(库)、充换电站或充换电区域的主要出入口附近设置充换电标志和入
口指示标识,用于提示电动汽车车主可以进入停车并进行充换电操作;
     第 3 款 设置引导标识可以方便电动汽车车主顺利找到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建议引导标识采用吊牌、附墙柱和地面箭头符号。设有公用和专用充电设备的停车场(库)需设置引导标识,设置自用充电设备的停车场(库)建议设置引导标识;
    第 4 款 电动汽车停车位需设置区别于其它停车位的明显标识,建议采用车位上方吊牌、以及附墙柱和地面标识符号区分。警示牌的内容如“有电危险”、“未成年人禁止操作”等,室外充电场所还需特别标识“雷雨天气禁止操作”等警示牌;
    第 5 款  公用及专用充电设备建议设置区分非车载充电机与交流充电桩的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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